2004 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 年 1 月 5 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 200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咨询情况)、 复议、诉讼和 申诉的情况(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局网站 (www.sgs.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电话: 54236800 ,地址: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大厅。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 2004 年 5 月 1 日起 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 22 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 21 个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专门制定并有效落实了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2004 年 5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提出,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要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要与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要与打造“诚信工商”相结合,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加强规范,具体遵循三条原则:一是按照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公开的原则,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以市局、分局两级为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按照“能在网上办的事都要上网办理”的原则,以我局网站 (www.sgs.gov.cn) 为主主动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据统计, 2004 年 5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全市工商部门主动公开信息 107 条,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市民来访咨询 2750 人次,接听咨询电话 9975 个,回复网上咨询 333 件,查阅室接待 1686 人次。社会、公众向工商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31 条,其中当面申请 307 条,网上申请 123 条,电子邮件申请 60 条,传真申请 39 条,信函申请 2 条。对这些申请我们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为 342 条,占全部申请数的 64.41% ;而否决公开的申请多是由于申请人未能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 2004 年度共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7 条,其中 全文电子化达 100% ,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 107 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 的信息 73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68.22% ,内容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广告、商标管理等; 业务类 信息 31 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28.97% ,内容涉及企业登记程序、广告登记程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合同示范文本、拍卖备案程序、商标侵权假冒投诉程序、申请注册商标程序等。
根据凡涉及社会公共管理事务的,只要是不涉密的,都要公开的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结合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做到了“十公开”:即行政管理职责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公开;职业行为规范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事业收费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救济以及公共投诉事项公开。从而让企业、公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承担哪些法定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机构的具体职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作人员有哪些职业要求;行政救济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措施,提出申请时应具备何种条件;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损害时,应该借助何种方式请求保护等等。这种公开越全面、越彻底,就越能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越能体现对权力运作过程的监督。
在做到公开事项全面的同时,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做到公开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合法就是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法定的依据、法定的程序来公开政府信息。在具体的公开过程中,我局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公开了诸如受理-审核-核准-发照的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等程序。真实就是保证每个公开的办事事项真实可行,如公开的办事资格、办事手续要真实,真实到公开什么,就能办成什么,不再外加任何条件;保证公开的办事程序的真实,真实到公开什么程序,就遵循什么程序,不再设置其他程序;保证公开的办事时限的真实,公开承诺的是什么时限,就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有效就是保证每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如行政审批改革中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再在公开的事项中出现;法律已修改、政策已调整的事项,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政策予以及时修改。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的信息有 104 条。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着力凸显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在原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突破:( 1 )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应予公开的文件;( 2 )公开企业、消费者关心和需要了解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基本业务统计数据和专题分析报告;( 3 )公开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4 )公开消费者经常需要查询的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中可予公开的内容;( 5 )公开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目录、图案;( 6 )公开广告监督管理的监测结果,向消费者提供违法广告警示;( 7 )公开工商系统对外聘任干部和招聘、录用公务员计划、结果等信息,直接接受社会监督。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我局始终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特别是 SGS 网站,具有网上办事贴近市民需求、功能较完善、信息更新速度快等特点,是我局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在具体工作中,为保证 SGS 网站的高效运作,我局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日常维护机制,各业务条线负责及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规信息和工作动态,办公室负责汇总编辑后立即上网发布。目前我局基本实现了网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基本与内部政务信息网同步。 2004 年 5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我局已经更新、补充了各类信息(包括新闻、公告、便民信息等) 450 余条。最近,为促进网站功能的进一步整合,我局从全市统一规范和便于公众理解的角度对网站进行了再次改版,新改版的网站提高了网站内容和各板块布局的可理解性和信息获得的便捷性,更为面向公众、方便公众使用。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局积极整合系统内各项资源、各种渠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公开信息。一是我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我局网站的 BBS 网上咨询区如今已成为工商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双向沟通的桥梁,通过与企业、公众的直接对话保证了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据统计, BBS 网上咨询区自开办以来已经答复了公众发送的帖子 2 万余条,平均每天 25 条。二是我局信访部门、 12315 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咨询热线、企业登记注册咨询电话发挥了为公众化解疑难、解决实际困难的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解释、说明工作。上述资源共同构成了工商部门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渠道,使我们的公开渠道不再局限于 21 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开的内容也远远超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的范围。此外,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送到全市工商系统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以备公众查阅,同时及时抄送市和各区、县档案管理部门。为方便企业、公众,我局每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至少配备 2 台专用电脑,一台专门连接到我局“金管工程”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另一台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以便公众登入我局网站( www.sgs.gov.cn )查询有关信息。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都配置了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为查阅人获取、摘录信息提供便利。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 2004 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531 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 307 件,通过我局网站 (www.sgs.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 123 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 60 件,通过传真和信函提交的申请有 41 件。
从申请的 信息内容 来看,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我局积极把握社会、公众的需求,依申请提供企业、公众最为关心、最希望知晓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情况、年检、验照结果等信息。这些针对性强的政府信息使企业、市民在经济交往中方便地获知企业的诚信情况,从而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践中深受好评。
在已经答复的 531 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 的 270 件,占总数的 50.85% ,主要涉及企业的注(吊)销及年检情况。
“同意部分公开” 72 件,占总数的 13.56% ,主要涉及企业的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 189 件为“否决公开”,占总数的 35.59% 。
在 已经答复的 531 件申请 中,有 189 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 35.59% 。其中:
以 “信息不存在” 为由否决公开的 66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34.92% 。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提交了错误的企业名称而无法查询到企业的相关信息;
以 “非本部门掌握” 为由否决公开的 11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5.82% 。如申请人询问设立经营成品油企业如何获得许可;
以 “免予公开范围 1 ~ 6 ” 为由否决公开的 0 件;
以 “其它原因” 为由否决公开的 112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59.26% 。如申请人要求对查询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等。
为能高效、快捷地答复企业、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我局在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平台中专门新增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处理模块,设计了从接收、受理、内部流转到反馈的一整套流程。该业务流程开通后,我局依申请公开完全实现了“外网受理、内网流转”,大大缩短了申请审核的时间,申请人有时只需 5 分钟便可获知经审核可予以公开的信息。
四 咨询情况
我局 2004 年度共 接受市民咨询 14744 次,其中 公共查阅室接待 1686 次, 咨询电话接听 9975 次,当面 咨询接待 2750 次, 网上咨询 333 次。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 2004 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 行政复议案 0 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 行政诉讼案 0 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 申诉案 (包括信访、举控) 0 件。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 1 )免于公开的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同经营者、消费者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目前国家对这些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定尚缺乏规定,因此我局下一步将结合定密责任人制度的试点,尽快再细化工商部门信息公开中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特别是国家秘密的范围,从而既积极保证公众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力运作,又保证国家利益、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 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二是针对目前企业、市民上网条件尚未普及,部分市民对于足不出户、上网查询的方式尚不能完全接受,我局今后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七 说明与附表
说明:以下统计的起止日期为 2004 年 5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统计范围包括我局和我局下属 20 个工商分局。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7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条 |
531 |
其中: 1. 当面申请数 |
条 |
307 |
2. 传真申请数 |
条 |
39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60 |
4. 网上申请数 |
条 |
123 |
5. 信函申请数 |
条 |
2 |
6. 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31 |
其中: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70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72 |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189 |
其中:( 1 )“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66 |
( 2 )“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11 |
( 3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 4 )“免予公开范围 1 ” 数 |
条 |
0 |
( 5 )“免予公开范围 2 ” 数 |
条 |
0 |
( 6 )“免予公开范围 3 ” 数 |
条 |
0 |
( 7 )“免予公开范围 4 ” 数 |
条 |
0 |
( 8 )“免予公开范围 5 ” 数 |
条 |
0 |
( 9 )“免予公开范围 6 ” 数 |
条 |
0 |
( 10 )其它原因 |
条 |
112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07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49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573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