浼绠
    一、企业年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年检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06-03-01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二、企业什么时间参加年检?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12月底注册的企业是否需要参加年检?
当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第二年即需要参加年检。企业注册成立日期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为准。
    四、企业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办理过变更手续,是否需要参加年检?
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与企业是否办理过变更手续无关,企业续存期间须每年参加年检。
    五、企业向谁申报年检?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委托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其登记的企业进行年检。
在上海登记注册的企业一般向原登记机关申报年检,在区县一级工商登记机关注册的内资或私营企业可向注册地所在工商所申报年检。全市外资企业参加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外省市外资企业在沪分支机构以及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除外。
    六、企业如何参加年检?
在上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如无特殊情况的,统一参加网上年检。企业通过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的网上年检页面申报年检。网上年检流程详见网上年检须知。
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到就近的企业登记机关领取纸质的《年检报告书》。
    七、企业年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年检费多少?
企业年检费为50元<户。
    九、企业年检是否必须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否需要原件?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为原件。
    十、年检受理时间为多久?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中涉及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的有关内容的书式审查,需要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除外。


1 2 8 :  共2页 10项/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