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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办事,上海市工商局开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申请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向我局申请常驻代表机构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将予以一次办结。

    操作程序:

    1、外国(地区)企业登陆我局网站:www.sgs.gov.cn,点击“网上登记”。

    在填写申请表格之前,请务必先阅读《系统说明》和本《指南》。

    2、按照电脑提示,选择开业、变更、注销表格,填写后提交上海市工商局。

    3、退出等候受理结果。

    4、我局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过网上将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可直接点击“网上登记”,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后,进行查询。

     5、若查询结果为“已受理”,申请企业即可下载打印《受理通知书》和申请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粘贴相关证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前往我局提交与网上申请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备注:本网站提供下载的表格为PDF格式,需要Acrobat Reader5.0版本以上软件的支持,本网站在“表格下载”中提供免费下载。

     6、我局工作人员将对书面材料进行核对。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出具《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当场或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发放《登记证》或相关证件。
     (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当场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我局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企业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查询"网上登记"中的"程序说明",也可在"留言板"中留言,我们将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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