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登记

(责任人:企业注册处负责人 电话:64220000-5446)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理时限

申办资格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办事机构:

市局企业注册处及浦东新区分局企业注册处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及电话:

单   位

     址

电  话

邮  编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

64220000-5459

200032

浦东分局

杨高中路 2900 号

68540204

200135

办理期限

登记机关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申办资格: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办理手续 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程序:

审查→受理→决定 →发证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