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展销会事后备案

(责任部门:市场处)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及电话

办理时限

申办资格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办理机构:

市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及各分局市场合同科

展销会事后备案实行属地管理。

办理地址及电话:

单   位

     址

电  话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号 13 楼

64220000-1324

浦东新区分局

杨高中路 2900 号

68540238

黄浦分局

河南南路 800 号

63762222-3072

长宁分局

定西路 1289 号

53836699

静安分局

胶州路 58 号

62533179

徐汇分局

茶陵路 76 号

64038076

普陀分局

北石路631号

52806283

闸北分局

洛川中路 880 号

56657070-207

虹口分局

大连西路 296 号

51851111

杨浦分局

黄兴路2022号

55122022、55129910

宝山分局

漠河路600号A幢20-23层(东鼎国际大厦)

56671900

闵行分局

沪闵路 6388 号

64122688-202

嘉定分局

嘉定区迎园路 955 号

59999037

金山分局

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

57922711、57922721

松江分局

松江区文诚路69号

67735870

青浦分局

青松路 175 号

59725800-3214

奉贤分局

南桥镇解放东路 58 号

55296103

崇明分局

城桥镇东门路 388 号

59621754

机场分局

启航路868号7楼

68841466

受理时限:

商品展销会事后备案做到即时即办。

申办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有与展销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3 、具有相应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申办手续:

1.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展销会名称、举办地点、起止时间、参展商品类别、展销会面积、固定展位、展位收费标准、举办单位银行帐号、举办单位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共同举办单位情况等;

2.商品展销会参展经营者情况,包括参展经营者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注册地址、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参展商品类别、注册地电话等;

3.商品展销会具体实施情况,包括商品展销会参展经营者户数(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个体私营及其他分类情况)、参展商品成交数额(万元)、参加交易人数(人次)、违章违法行为数(起)、被处罚金额(元)和展销会其他简要情况。

办理程序:

展览会举办单位应在办展结束后 15 日内向工商局市场管理部门报送商品展销会备案材料。

办理依据: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品展销会事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工商局 2004 第 244 号〕。